红红火烫书坛>灵异科幻>甜甜的恋爱我可以 > 就这么公布了?
    吃饭这件事情上,赵意眠也不是没有挣扎过。

    但她这人吧,好像就真的没有点亮过做饭这个技能点。

    别看她毕业以后,做的是写这种感觉和文学沾边的事情,其实读书的时候,她学的一直是理科,大学读的也是化工类的专业,按理说做饭和做实验,应该相差不了多少,但也许是根深蒂固的理工思维,让她始终很难精准地理解到做饭时候的“少量”“一些”具体是多少。

    反倒是那种对食材的要求精确到几克几克的热门甜点,她成功过好几次……

    但是甜点这种东西吧,也就当时新鲜,吃了一两次以后,就懒得做了。

    做饭也是一个道理。

    吃饭固然快乐,炒菜的那个过程也还算是愉快,但是只要想到做菜还要洗菜择菜,做完饭了还要刷锅洗碗……点外卖它不香吗?她的手艺又没比外卖好到哪里去……以她做菜的方式,做出来的菜还不一定有人家外面卖的健康呢。

    不过在吃了沈明初做的饭以后……

    真香。

    这么形容沈明初的做饭水平吧——

    “我愿意洗碗。”

    这可以说是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的最高评价了。

    被形容成天天吃草的沈明初揉了一把赵意眠蓬松的脑袋,“有饭吃还问题那么多,是不是想陪我一起吃草?”

    赵意眠眨巴眼睛,故意做出无辜的模样,“人家就是好奇嘛,毕竟你也没有这个需求不是?”

    她认识的做饭好吃的人里面,高矮胖瘦都有,但就没有一个是不爱吃的。

    至少没有谁是像沈明初这样,天天吃草的……她现在已经知道沈明初喝的紫色饮料是什么了,居然是紫甘蓝打的汁儿,沈明初打汁的时候见她好奇,给她到了一小杯,那个味道:

    呕——

    对一个顿顿离不开油盐酱醋的人来说,蔬菜打的汁简直绝了。

    绝户的绝!

    见赵意眠对摆在她手边的紫甘蓝汁流露出嫌弃的表情,沈明初故意把杯子拿起来,恶趣味地对她道:“再试一口,说不定你会爱上它的味道呢?”

    赵意眠倒在沙发上,将头摇得像拨浪鼓。

    鉴于赵意眠的要求,沈明初用过午饭之后,没有收拾,任由碗筷摆在了桌面上。

    虽然对一个有些许洁癖的人来说,这让她稍微有些难受,但她更清楚的是,比起将所有事情大包大揽地自行解决掉,留一些小任务给她的小妻子,会让她对这个家更有参与感。

    家。

    想到这个美好的字眼,她就不由得笑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