床头柜上的闹钟“啪嗒啪嗒”地行走,象征时间流逝的三兄弟,老大老二默契地指向数字十,只有老三在满钟乱窜。

    沈遇书离开时开了灯,一般卧室的灯都要考虑到不伤眼不影响睡眠,灯光越温和越好,而颜姝的卧室里却反常的亮堂,亮得地板上掉落的狗毛一眼能看清。

    这样的灯光下,很清晰地看见血迹从手心顺着沙发套子浸入内里的蚕丝垫。

    沙发不能要了,颜姝想。

    她盯着自己血迹斑驳的脚,有些血迹已经干涸成铁锈般的黑红色,手上也是,像是从刀山火海的刀山上去爬了一圈。莫名的,心里很空,空得她抓肝挠肺,望了眼漆黑的窗外,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收回目光,颜姝忽然抬起一条腿盘到另一条腿上,破罐子破摔地伸手拔下已经深入肉里的碎瓷片。一口气不喘地拔完一片接着下一片,整个过程面无表情眉头都没皱一下,可见她不是第一回干这种事儿。

    情绪过于激动的后遗症,大脑眩晕地使她的手跟着抖,本就血腥可怕的伤口被她捣腾得更加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要是有晕血症患者看到这一幕,一定会晕到吐,再吐到昏厥。

    被□□的碎瓷片被她随意扔到地上,响起“人民币走丢”的声音。细听,在这种声响的掩盖下,还有另一种声音。是沉而快的脚步一下一下地砸在楼梯上,就像是轻松地将两三步楼梯并作一步在走,几步之后又换成了另一种。

    颜姝感心里酸了一句“腿长了不起”,而后倏地一愣,匪夷所思地望向门口。她以为已经回了隔壁的沈遇书,一手提着她家的药箱,一手端着杯还在冒热气的白开水,正走到门口。

    她在做什么?……哦,她的手还放在脚心剩余的碎瓷片上,连狡辩的机会都没有。

    等等,她为什么要狡辩。

    下一秒,沈遇书本就冷若冰霜的脸,更是结了冰,声音发沉地质问:“你在做什么?!”

    药箱“哐当”一声被放在地上,颜姝的手莫名一抖——

    她装作很镇定,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    好在沈遇书似乎也不需要她的回答,放下水,擅自拎起她胳膊,把她往一旁挪动一点。

    刚刚颜姝盘腿拔瓷片,突然被这么一移动,腿有些麻,立即故意出声:“你别动我!”

    沈遇书果然一下松手,连忙查看她的手臂,边问:“还有伤到哪里?”

    颜姝眼珠子明目张胆地转了圈,似叹息道:“当然是我心里啊。”

    到了这种时候,她还想着调戏人,沈遇书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。他没好气地将颜姝没个姿势的腿扒拉到一边,而后用脚将地上的碎瓷片挥远一点。眼见被鲜血染红看不出原有釉色的瓷片,地板也被拖出长长的血痕,他眉心都打上了死结。

    颜姝悠哉悠哉地往后一靠,毫无道理地指责他:“对待女孩子怎么能如此粗鲁。”

    沈遇书似乎是被气得心肝儿疼,懒得搭理她,默不作声地打开药箱。里面的药与上回一样琳琅满目,从高到低摆得整整齐齐,毫无意外地从中找到了止血的药。

    他半跪在地上,半点不介意地托起颜姝的脚,放到自己膝盖上。

    颜姝的脚十分漂亮,与她本人一样,很瘦。脚背隐约凸起一点骨头,不算很过分,脚趾却圆润,一颗颗指甲与贝壳一样规整,没有异形,一看就是一双烧了许多人民币的脚。

    可如此漂亮的脚,现在被血迹模糊得看不出本来面目,毫无性感可言。